香港律师认可仪式:一场法律人的盛宴
一、律师认可仪式邀请函
国庆前日突然收到我们律师行实习律师Michael 的邀请函,邀请函内容是:
各位同事:
本人认可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的宣誓仪式,将于2017年10月7日星期六上午11时30分在高等法院大楼举行。非常感谢王律师作为本人认可仪式的举荐人。真诚邀请各位同事莅临并合影留念。
同时,在宣誓认可仪式后的下午1点,本人在力寶軒设有午宴,欢迎各位光临。如果阁下能够莅临午宴,烦请告知,以便我能提前订位。
期待各位同事的光临。
读完此函,突然意识到Michael已经实习满2年,到了他从实习律师宣誓认可为正式律师的欢庆时刻。
由于香港实习律师多数是7至8月份开始实习,2年实习期结束后,从每年的金秋10月开始至第二年的1月是香港高等法院宣誓认可律师的高峰季节。
二、内地律师宣誓仪式快速高效
我们知道,在内地司法考试通过并实习1年后,也有一个比较正式的律师认可仪式。本人记得当时是要求所有人都穿上律师袍(至少是正装),聚集到深圳莲花山山顶,在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雕塑面前,所有同仁都整齐列队,在律师协会会长带领下,以跟着宣读誓词的方式庄严宣誓。
宣誓时间虽不算太长,大约在10分钟上下,但内心仍然是非常激动和兴奋不已的。整个过程大约需要半天时间,程序上可算得上是快速高效。
三、香港律师认可仪式庄严肃穆
01 实习律师被认可前的特别称谓
香港律师的认可仪式,很幸运地还保留了普通法律师入行的原始和庄重。
根据我本人的亲身经历,在律师行非常辛苦地结束2年实习后,实习律师此时在律师行的身份非常特殊,因为此时还未进行宣誓认可,既不是正式律师;同时因2年实习期已经结束,也不是实习律师。因此在律师行的正式称呼叫做律师助理(paralegal)。
该律师助理会向律师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还要提交申请资料给高等法院和香港的律政司公诉机关。在香港,必须要有律政司的不反对意见,证明无违法犯罪行为,才能认可为律师。
香港律师会是自治组织,对于律师认可的申请材料要求非常认真细致,不但要提供该实习律师过去2年的详尽工作总结,还要求提供该实习律师过去2年的请假(包括病假)和出差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详细到每一日,都要提交给律师会审查。
02认可律师仪式是法庭以审理案件方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律师的宣誓认可,需要实习律师在实习结束后,向法院提交有关资料。
香港是把实习律师的认可事宜按照审理正式案件来处理的,只是审理的事项属于杂项案件而已,并在经过审理后以判决的方式认可律师。
在各项申请材料准备就绪之后,由高等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排期,决定法庭审理杂项事件,即律师宣誓认可的日期。
这里非常值得一提的是,香港高院的法官非常值得尊敬和赞许,他们都是牺牲自己周末的休息时间,义务主动轮流值班为年轻的实习律师举行庄严的宣誓认可仪式。从每年10月份一直持续到下一年1月份甚至更长的时间。待宣誓认可的日期决定之后,该实习律师就会发出本文开头的邀请函,邀请律师行同事及其亲朋好友参加其人身之中的重大喜事。
03认可律师是由指导老师在法庭上举荐
此时的实习律师通常会自己写一封宣誓认可发言稿(admission speech)或者小小自传,非常认真和全面地总结自己的人身经历,尤其是讲述自己人身经历中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为什么选择做律师的众多逸闻趣事。
在该自传中,他通常会把自己经历的苦与乐、悲与伤都有感而发地写出来,讲述给法官听。
此发言稿会事前发给实习律师的指导老师,通常是律师行的合伙人,当然该指导老师通常是该实习律师在法庭上的举荐人(Mover)。
04律师认可仪式庄重而喜庆
香港律师宣誓认可之日,是一个特别喜庆的日子,完全类似于我们内地结婚喜庆之日或者庆祝老人过80岁大寿的日子。
此时在法院庭外少了昔日的庄严与肃穆,四处是人声鼎沸、喜气洋洋,充满节日的气氛。在庭内更是座无虚席、一位难求。因为每个实习律师的亲朋好友同学几乎能来的都来了。
此时你会见到许多非常感人的场景:有80-90岁的垂垂老人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来到了法庭;也有的老人已经完全不能行走了,在儿女的搀扶下或者推着轮椅也坐到了法庭前排。
更有几个月的婴儿还吸着奶瓶,躺在其母亲或者父亲的怀抱里,也在法庭前排就坐。大家都亲身来到法庭,一起来见证和祝福:自己的孙儿、子女,或者自己的爸爸、妈妈,或者自己的丈夫、妻子,当然包括男朋友或女朋友,成为律师的光荣时刻。
05律师认可由法官一个一个审理
宣誓认可仪式开始前,法庭和平常审理案件一样,庄严而肃穆。座无虚席的法庭此时突然鸦雀无声,大家都静悄悄地等待法官大人的到来。
实习律师(包括实习大律师)大约6至8人左右一组,每一组大概1个小时左右完成宣誓认可,实习事务律师会全部坐在高等法院陪审团成员的席位上,实习大律师是坐在举荐人背后座位上。
法官一到庭,全体起立后即开庭审理杂项案件。
此时,各个指导老师即举荐人,会对自己指导的实习律师,在法庭上绘声绘色地、声情并茂地用感人肺腑的语言向法官进行举荐,当然都是对自己的学生赞不绝口。主要是赞扬实习律师品行如何优良、工作如何认真负责;家人如何支持、付出了多大牺牲等等。
此时指导老师通常还会指向观众席,告诉法官实习律师的爷爷奶奶、父母或者妻儿也正在前排就坐静候佳音。
当然整个举荐期间充满了众多令人开怀大笑的实习律师一生中的逸闻趣事。此时的香港法庭庭内也一改其严肃,甚至沉闷压抑的常态,不时地传出持续的欢快的笑声。
实习导师会一个一个地举荐实习律师给法官,法官也会逐个审核,当然听完后法官都会当庭敲锤宣判:下令把该实习律师的名字登记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律师名册之上(即ROLL)。
然后实习律师会走到法庭证人席位面前宣誓并签名。宣誓的内容主要是:我要尽我最大能力,尽最大努力捍卫法治以及维护当事人利益等。
我想这也许就是,为什么香港律师执业证上都写为:某某某,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律师,但没有律师行名字的缘故吧。
06资深法官语重心长的告诫
宣誓签字结束后,资深的老法官通常还会语重心长地告诫刚被认可的年轻律师3至5分钟。告诫他们:成为律师是一种荣誉,一定要好好珍惜。荣誉来之不易,但毁掉却非常容易,犹如建一座大厦需要很长的时间,但顷刻之间大厦即可坍塌。
由于观众席的原因,需要翻译为中文,所以此类告诫事实上多数律师是听了两遍。
最后,幽默的法官通常还会当庭颁发命令,命令实习律师当日休息一天,去和家人及好友庆贺自己成为律师的喜庆日子。
可见,香港律师的宣誓认可仪式是耗时长,程序庄严肃穆但充满喜庆,仪式感很强。
四、美国律师宣誓仪式方便快捷
由于香港的LLB和JD 学位被美国ABA(美国律师协会)认可,因此我曾经也准备过较长时间的纽约州律师考试,做了大量笔记和练习题,后由于小孩出世而停下。根据其中一位JD同学的介绍,纽约州律师的宣誓认可仪式一年分几批进行。
通常分为两种,一是规模较大的宣誓仪式,通常在1月和6月举行,人数可能上千人,由法官主持,场面蔚为壮观。但通常多数考生都会选择自己方便的时间,去做一年四季都举行的小规模宣誓。
第二种则是小规模的宣誓,人数约100至200人。宣誓前通常会有一个简单的面试,面试在一个小的室内帐篷举行(booth),帐篷内里面会有2位纽约州的律师作为面试官。
根据同学讲,其实不是什么正式的面试,更多的是和你聊天拉家常。比如问你美国如何、有无和好朋友一起玩、今后的职业规划如何等问题。
面试大约持续5分钟,然后面试官就说:恭喜您通过面试。然后就等候进行一个集体的宣誓。
在100至200人全部面试完毕后,就会在一个大礼堂等待一位法官会过来,着正装带领大家宣誓效忠美国的宪法和纽约州的法律。
宣誓完毕之后,法官就会说:Congratulations,祝贺您们正式成为纽约州律师。整个过程也大约需要半天时间。
可见,美国纽约州的律师宣誓认可仪式也算是方便快捷,快速高效。
综上所述,内地律师和美国律师(纽约州)的宣誓认可仪式都算得上是高效快捷。香港由于律师的认可是法庭按照审理杂项案件的方式逐个审理的,程序上保守而且速度慢,经常是一年四季都在举行,但庄严肃穆,仪式感很强。感兴趣的朋友非常值得现场感受,这是一场法律人不容错过的法律盛宴。
(本文转载自:香港法律专栏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