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徽标以汉隶方形篆刻印章为形制,整体设计融金石风骨与法治精神于一体。印信寓意传统、庄重、信誉,方正印章象征法律之严谨;红底象征法律人的炽热初心与满腔热血;汉隶白文,寓意纯净、诚信。深刻诠释了本所以专业、担当、正义、诚信为基石,守护法治、服务社会的品牌内涵与时代使命。
本所成立于二十一世纪之初的2002年。“世纪”二字,体现了时代感与开创性,承载了时代担当;设立的初心是把她打造成为“金色”招牌。为此,我们赋予了“金色世纪”印文以下寓意:
“金”是“点石为金”:以精深专业为疑难案件“点石成金”,创造卓越价值。
“色”承“金声玉色”:秉持白玉之纯正,更怀金石之勇毅。以“金声玉色”之声誉,立信于世;以“无畏胆色”,捍卫法律尊严、公平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世”即“觉人觉世”:明辨是非,宣传法律,启迪法治,推动社会进步。
“纪”为“匡正纲纪”:匡扶正义,守护法纪天秤。
这方印钤下的不仅是“金色世纪”之名,更是勇往直前的宣言——胆色为火,玉德为芯;世纪为卷,金印作跋!
谨以此印,致敬2002年那个勇闯法治新纪元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