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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什么来祝愿你(作者:朱中辉律师)

——写在《郑州律师》创刊之前

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  朱中辉

(作者按:这篇文章写于2007年,当年郑州市律协本来打算由当时我所在的律师所和我牵头把《郑州律师》杂志创办出来,我也进行了全面策划,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在几年之内都没有面世。近两年,《郑州律师》杂志终于诞生了,但我已经没有精力去做这件事了。回顾过去,常常为自己当年的激情所感动。为此,再次把它翻出来晒晒,以此提醒自己,青春与年龄无关,激情与年龄无关,路漫漫,我还得上下而求索。)

也许是曾经创办过学校文学社和公司内部刊物的缘故吧,我对新生刊物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听到《郑州律师》正在孕育之中的消息,我欢欣,激动,更多的是在思考,在期待。

《郑州律师》的创办,无疑是郑州律师界乃至政法系统的一件大喜事。自然,我们要祝愿。我用什么来祝愿你,《郑州律师》?

     一是祝愿你能够成为“时代的眼睛,律师的知己”。

律师表达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维护社会正义,没有律师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律师之于中国的意义,法治之于天下的影响,任何时代也没有今天显得这么重要。但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事实上,“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积累,是挑灯夜战的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包容;“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各种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压力,是全国律师人均创收6万元的现实,是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的尴尬;“烦”的内涵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理性;“难”的实质则是律师制度边缘化、律师职业大众化、律师管理模糊化在今日中国的写照和反映。

 如此而言,我们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让更多的人了解律师的喜怒哀乐、感悟律师的酸甜苦辣、知道律师的所见所闻、见识律师的所思所想,领略律师专业的智慧,感受律师职业的魅力,见证律师工作的激情……《郑州律师》,你就是我们律师的“代言人”。

 在这里,我特别想给你介绍一位朋友——已调任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的原《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他在任期间走遍了除港澳台之外的全国所有省市区,走访了数百家律师事务所,结交了上千位律师……策划、发起、组织了数百次律师界与社会各界交流与研讨的活动,为律师事业的发扬光大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用重庆一位律师同行的话来说就是“他真挚地爱着这个世界、爱着律师朋友们。总想在春天为朋友送上一束散逸着淡淡清香的花朵、在盛夏送上一杯甘之如饴的泉水、在深秋送上一片着意采集的枫叶、在寒冬送上一份相属相知的问候……”。我相信,他的敬业、博学、睿智、文采必然要影响到《郑州律师》的主办人员,他们能够光大刘桂明“想律师之所想、言律师之所言、急律师之所急、忧律师之所忧”的职业训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八方友,与律师行业紧密联系、休戚与共,宣传与弘扬律师的形象、作用、文化和理念,共同推进律师业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二是祝愿你能够雅人雅量,海纳百川。

洪水奔流,遇上岛屿或暗礁才能激起美丽的浪花。我希望你有雅量,能够容忍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只有这样,你才会有活力,有生机。在内容上,我们应该更多地倡导一种平等的法律文化。要改变别人的观念或许并不容易,让别的刊物多反映律师的声音,传达法律共同体的平等或许并不容易,但是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个平台,除了反映律师的心声外,还要反映法官、检察官、警官的心声,乃至热爱法律的人的声音。另外,在司法改革和发展上的内容,我们也可以多反映、多研究、多讨论,在业务的研究和探索上要更加注重实证分析,更加开放。比如一些具体的个案,甚至一些非常著名的案件我们都可以策划、刊载、讨论。如果能够做到这些,在法治理念、律师文化的普及和弘扬当中,是非常有意义的,肯定要记你头功一件。

三是希望律师们都来参与,为你加油、助威。

《郑州律师》是我们律师的精神家园,是我们心灵休憩的港湾,是心灵加油的驿站。我们理应多呵护,用自己的笔,用自己的嘴,用自己的心智来扮靓你。有了大家的参与,定能给你增添新的激情、增加新的创意、增强新的魅力。

    弘扬法治理念,书写律师人生。与其说这是祝愿,还不如说是期许。那就再次祝愿你充满活力、展现魄力、散发魅力,真正成为时代的眼睛,律师的知己,其他法律人的知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