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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9月6日到1999年2月14日,友好支行共向中大公司发放了11笔人民币及美元贷款,具体为:1.1995年9月6日两笔,一笔8, 850, 000元人民币,一笔7, 000, 000元人民币。两份借款借据均载明,贷出日期是1995年9月6日,到期日为1996年9月,利率为月息12.06‰。2.1995年9月22日贷出130, 000元人民币,1996年9月21日到期,利率为月息12.06‰。3.1996年8月29日贷出5, 000,000元人民币,1997年8月28日到期,利率为月息12.06‰。4.1996年12月29日贷出3, 000, 000元人民币,1997年12月29日到期,借款利率为月息9.24‰。5.1997年5月7日贷出2, 000, 000元人民币,1998年5月6日到期,利率为月息9.24‰。6.1997年8月19日贷出300, 0000元人民币,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