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北海公司(大连中大集团公司下属核心子公司)与大连国际达成联建中大大厦协议,约定大厦建成后的9-15层房屋产权归大连国际所有。1992年,中大大厦交付使用后,中大公司入住1-8层,同时将9-15层交付大连国际占有、使用。1994年12月27日,中大公司隐瞒了其与大连国际联建房屋的事实,单方将中大大厦的房屋产权办至自己名下,领取了“大房执中字第05421号房产执照”。1999年7月26日,大连国际致函该局,要求撤销该房产证,恢复其合法所有权。2000年2月22日,中大公司亦向该局说明,认可上述事实。该局于2000年3月1日依法撤销了该房产证,并于2000年6月27日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此后,大连国际根据大连市政府的意见,将中大大厦9-15层房屋以产权置换的形式调换给大连市物资总公司,大连市物资总公司又将其中部分房屋有偿转让给大连碧海企业集团等四家单位,各单位已到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确权登记手续。2000年1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中大大厦9-15层的产权归大连国际所有。
还查明,晏兴海于2002年3月20日出具证言称,“后来,崔(天佐)说有产权证了,但包括了大连国际的部分产权(9-15层)。据我所知,中大大厦确实有一部分是大连国际的,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李丽也找我说过。产权证是中大集团名字。我们银行不能将证分开,只能以中大集团财产作为抵押物。”原审法院为调查晏兴海出具该份证言的真实性,于2002年4月17日又向晏兴海进行调查,晏兴海在该调查笔录中称,“在2002年3月20日中说9-15层是大连国际的是我分析的,因为李丽和我说过,我也相信他说的。